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张雪梅 预审:刘大卫  终审:周淑芳 

各系、部:

现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 〔2017〕166号),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

本次学院申报审核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2月20

电子信箱:1522737274@qq.com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科研处

2023年12月12日

添加者:张雪梅 添加时间:2023-12-21 审核者: 周淑芳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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