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张雪梅 预审:刘大卫  终审:周淑芳 

各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学院决定启动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国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国家级项目应从历年省级项目中遴选,且数量不超过省级项目数量的1/3。省教育厅将对申报项目内容和数量进行核查,并向教育部推荐。本年度,学院预计择优推荐12项左右。

2.本次申报主要面向全院学生,参与项目的学生应在科学研究或创新创业方面有浓厚兴趣,具有较高的主动学习精神。

3.每个学生同期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参与不超过两个项目;每个项目团队由3至5人组成,鼓励学生开展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项目。

4.凡申报的项目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鼓励长期致力于创新创业教育,坚持指导学生具有较强责任心的教师参与指导。每位导师指导不得超过1个项目。

三、项目建设

经学院评审报送教育部批准立项,项目负责人须制定计划任务书,项目建设周期1年。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结项验收时须在省级正规期刊中,公开发表一篇不少于两个版面、以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并注明项目的经费来源、指导教师等信息。

2.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时须提交有可操作性的商业计划书,创业训练成效证明(发表与创新训练项目要求相同的论文或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3.创业实践项目:结项验收须完成公司正式注册,提交有可操作性的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公司运营报告等(或发表与创新训练项目要求相同的论文或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由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进行检查验收时,除论文、商业计划书、专利等结题成果外,原则上要求指导教师组织项目主持学生至少参与1项校级及以上专业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并获得奖项,该奖项有关信息将作为项目结题材料中的“成果综述”内容。

四、保障措施

1.各系部应积极支持项目实施,各级各类实验室、实训基地等场所应创造条件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并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做到保证使用,悉心指导。

2.学院将下拨专项经费作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建设使用。

五、时间安排

1.各项目指导教师指导申报学生于4月28日前填写《国家级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3),并将申报表电子版上传至学院科研系统。

2.4月29日-5月6日,组织专家评审。

3.5月7日-5月9日,公示专家评审推荐申报名单。

4.5月10日-5月13日,完成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上报工作。

六、相关要求

请各系各部门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工作,督促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完成项目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3.国家级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2022年4月13日


添加者:张雪梅 添加时间:2022-04-14 审核者: 周淑芳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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