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皖教秘[2021]7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部监督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对验收结果为建议整改和同意延期的项目要加强关注。已通过阶段性检查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研究进度开展研究,确保如期结题。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