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5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国家级项目应从省级项目中遴选,且数量不超过省级项目数量的1/3。省教育厅将对申报项目内容和数量进行核查,并向教育部推荐。学院2019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50项,本次申报将从该50项申报中择优推荐。
2.本次申报主要面向全校学生(2017级学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参与项目的学生应在科学研究或创新创业方面有浓厚兴趣,具有较高的主动学习精神。
3.每个学生同期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参与不超过两个项目;每个项目团队由3至5人组成,鼓励学生开展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项目。
4.凡申报的项目必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讲师及以上职称,鼓励长期致力于创新创业教育,坚持指导学生具有较强责任心的教师参与指导。每位导师指导不得超过2个项目。
三、项目建设
经学院评审报送教育部批准立项,项目负责人须制定计划任务书,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成。项目建设周期1年,届时,学院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结项验收时须在省级正规期刊中,公开发表一篇不少于两个版面、以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并注明项目的经费来源、指导教师等信息。
2.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时须提交有可操作性的商业计划书,创业训练成效证明(发表与创新训练项目要求相同的论文或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3.创业实践项目:结项验收须完成公司正式注册,提交有可操作性的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公司运营报告等(或发表与创新训练项目要求相同的论文或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4.若为2019年已立项项目,结项成果不得重复使用,须提交与项目建设日期相符的成果。
四、 保障措施
1.
2.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经费将从原来的每项5000元调整为每项3000元。项目作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时已拨付每项2000元,如立项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再追加拨付每项1000元。
五、时间安排
1.各项目指导教师指导申报学生于5月26日前填写《国家级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3)和《2019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将申报表电子版上传至“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david406@126.com。
2.5月27日-5月29日,组织专家评审。
3.5月29日-5月31日,公示专家评审推荐申报名单。
4.6月1日,完成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上报工作。
六、相关要求
请各系各部门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工作,督促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完成项目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3.国家级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4.2020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