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wjkyc    

各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文件精神,2019年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为精心设计申报项目,确保学院申报项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限额

1.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或特色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

2.课程类建设项目(2项)

2-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不限额)

2-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2-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3.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5项)

 3-1 省级教学团队

3-2 教学名师

3-3 教坛新秀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4项)

4-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不占指标,单独评审)

4-2教学研究项目(重点和一般)

5.协同育人项目

5-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2项)

6.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50项)

6-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7.2019教学成果奖(2项)

7-1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

7-2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

二、时间安排

1.1028-117日,各项目申报人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填写相关项目申请书,登录“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将申报书中的个人信息、参与人员信息等删除,单独发一份无个人、参与人员相关信息的评审版申报书至1522737274@qq.com

2.117日,组织专家评审。

3.118-1110日,项目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后公示。

4.1110-1112日,登陆“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项目申请书。

5.1114日,统一上报相关纸质材料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三、相关要求

1.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

2.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把握好总体方向和原则,整体谋划,精心设计,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大卫 联系方式:0553-5771150

附件:1.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11.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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