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院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wjkyc    

各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院政〔20197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院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现将学院院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结题检查:2016年立项并在2018年项目结题检查中延期的院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附件1)。

中期检查:2018年立项的院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附件1)。

二、检查工作要求

院级教学质量工程结题检查项目按要求填报《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院级教学质量工程中期检查项目按要求填报《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附件4)。

检查材料按照结题报告、项目成果列表、项目成果证明材料等顺序进行装订。

三、时间安排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A3打印,一式两份于9月2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材料电子版发上传至学院科研管理系统。

2.科研处将组织专家于926日进行验收评审,并将结果公示。

四、相关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所填信息须与立项申请书保持一致。

2.结项成果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批号。

3.结项主要成果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以学院为第一产权单位公开发表,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4.结项成果要与立项申请书中注明的成果形式相符,与所研究的项目密切相关。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大卫 联系电话:0553-5771150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科研处

2019830

 

 

 

添加者:wjkyc 添加时间:2019-09-06 审核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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