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科研项目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我院科研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年度我院立项的所有科研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所需材料
1.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书(附件2)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三、时间安排
1. 6月9日下午5点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njiangcaoli@126.com,逾期不予处理。
2. 6月11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
四、有关要求
1. 各项目负责人应按说明认真填写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书,所填信息须与立项申请书保持一致。
2. 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中期检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好,加强项目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本次中期检查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3.对本次中期检查认定不合格的项目,各系部负责人应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项目经费暂停使用。学院将于九月下旬重新组织中检,对第二次中检仍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中止该项目的进行,收回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两年之内暂停申报教科研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莉 联系电话:5771547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科研项目应中期检查名单
2.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书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科研项目应中期检查名单.xls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书.doc
添加者:曹莉 添加时间:2014-05-30 审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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