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以来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预通知
编辑:周淑芳    

各系、各部门:

为加强项目管理,保证相关课题的可持续申报,经研究决定,拟对我院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开展结项工作,以备省教育厅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1年度以来我院在研的需结项的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项工作所需材料

1.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附件3)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项目经费使用明细纸质版1份。

3.结项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三、时间安排

121日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njiangcaoli@126.com,逾期不予处理。

四、有关要求

1. 各项目负责人应按说明认真填写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所填信息须与立项申请书保持一致。其中,结项验收报告书的经费使用表要按项目经费使用明细分类汇总后填写,且纸质版须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 结项成果必须注明“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名称、项目批号。

3. 结项主要成果要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以我院为第一产权单位公开发表,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4. 结项成果要与立项申请书中注明的成果形式相符,与所研究的项目密切相关,其中预期成果为论文形式的,一般项目负责人发表论文不得少于两篇,重点项目负责人发表论文不得少于三篇。

5. 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中期检查与结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好,加强项目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本次结项工作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不影响我院相关项目的后续申报与立项。

6. 其它要求参阅附件《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

7. 项目的最终结题须在省教育厅指导下进行,后期如有其它事项,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莉   联系电话:5771547

 

                                          科研处

                                 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1.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应结项名单

 2.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

 附件1: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应结项名单.xls

 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3: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doc

添加者:周淑芳 添加时间:2014-11-17 审核者: 点击:
Copyright@2014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科研处·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 邮编:241008 电话:0553-577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