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曹莉    

各系、部: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的科研工作,培养青年教师的科研意识与科研能力,以科研促教学,以科研促发展,为申报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奠定基础,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宣传、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与限额

(一)本次科研项目申报包括专项项目和青年项目两大类。

(二)本次申报按申报总数的2/3确定立项数,立项限额为30项,其中专项项目5项(重点1项),青年项目25项(重点6项)。

二、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科研素质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是课题的实际组织者和承担者,在任职期内能完成科研目标。

(二)申请人应为皖江学院在职教职工;青年项目的申报人原则上当年未超过40周岁。

(三)申请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同时参加2个及以上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及以上项目的申报;课题组应有至少一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参加指导。有在研皖江学院科研项目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四)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理论意义,申请人应通过查新了解掌握选题信息,避免与各级已立项课题重复;申请人基础工作扎实、课题组结构合理;研究方案切实可行,预期目标可如期达到。

(五)参与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应具有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申请项目的责任单位要为其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三、申报与评审

(一)申请人从学院科研处网站下载相关材料,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包括《论证活页》),通过教科研管理系统申报,并将纸质版(A3打印,齐中缝装订)一式3份和电子版交给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汇总,报系主任、部处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科研处。

(二)学院成立专家组通过教科研管理系统评审项目,再由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拟立项名单。

(三)科研处将拟立项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下文公布立项名单。

四、时间安排

本次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时间为2017115日—228日,评审时间为201731日—310日。请各系部主任近日内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申报过程中如遇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电话:05535771547

五、实施与管理

(一)皖江学院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

(二)本次科研项目的立项经费,重点项目为6000元,一般项目为3000元。

(三)在研究周期内,项目因故无法开展,学校将检查已拨经费的使用情况,作出处理意见,直至收回已拨经费。

(四)研究周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撰写结项申请书,并附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经所在系部审核后报送科研处,科研处组织验收鉴定,合格后予以结项。

(五)获批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按项目研究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并以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为署名单位、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完成下列成果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获批厅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2.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3.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进入实审的专利1项。

(六)获批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按项目研究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按期提交结项报告书,并在两年内同时取得以下成绩:

1. 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厅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次;

2. 以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为署名单位、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科研处

                                 2017年1月11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7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添加者:曹莉 添加时间:2017-01-13 审核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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