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周淑芳    

    各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3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

2.创业训练项目

3.创业实践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面向全院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及创业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项目的实施年限为1年。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跨系部、跨专业组合,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作。

2.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研究内容详实,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可行,预期成果清晰。成果能提供高级别论文、专利证书、实物样机、与企业有合作基础的项目优先支持。已立项的省级及以上项目不得重复内容申报。

3.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1个教师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个。

三、结题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成果要求项目团队至少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发表与项目相关的省级期刊论文1篇,并在文中标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申请获得专利1项以上。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且获得奖项。

四、时间安排

1.各项目指导教师指导申报学生于426日前填写《国家级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1)和《国家级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将申报表电子版上传至“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david406@126.com

2.427-52日,组织专家评审。

3.53-8公示专家评审推荐申报名单。推荐申报的项目主持人应根据专家意见整改项目申报书

4.59-13日,完成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上报工作。

    五、相关要求

    1.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2.申报各类项目应注意查重,避免重复申报。

3.请各系各部门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工作,督促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完成项目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导入模板

附件2:国家级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科研处

                                              2018326

    

 

    

添加者:周淑芳 添加时间:2018-03-27 审核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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