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周淑芳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200号)文件精神,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宣传、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3堂“特色示范课堂”

二、申请要求

“特色示范课堂”要体现高校自身特色和专业优势,并尽可能覆盖哲学社会科学较多专业类。同时要符合以下几点:

1.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

2.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

3.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规范性。

4.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5.主讲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6.高校党委谁建设、谁负责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特色示范课堂审查工作审什么”“怎么审明确细致有效。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10日前,将“特色示范课堂”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1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刘大卫,电话:0553-5773139,邮箱:david406@126.com

附件:

1 皖教秘高[2017]200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通知.pdf

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doc

3.“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 教高司函〔2017〕61号-附件.doc

4.“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 教高司函〔2017〕61号-附件2.doc

 

 

                            科研处

                                                                        2017年1231

添加者:周淑芳 添加时间:2018-01-01 审核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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