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科研处文件
〔2019〕1号
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水平,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8〕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要求为导向,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内涵建设方针,按照“分类指导、注重特色”的原则,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类别和限额
1.教学成果奖:3项
2.精品课程:5项
3.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限额为20项,其中重点项目限额为5项。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皖江学院专职专任教师、辅导员、教辅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35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项目,须有一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参与课题指导。
2.申报项目既要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又要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对教育教学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3.申报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4.有在研的省级或院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本次项目。
5.申报项目的主持人须做到岗责相符,学院专任教师要聚焦研究微观内容,重点研究方向在课堂教学等方面。非专任教师岗位要聚焦学院办学发展、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6. 2018年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中未被学院推荐评审或未获批立项的项目,经专家评审,同等水平下优先立项。
三、申报与评审
1.申报人从附件中下载相关材料,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上传“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2.学院聘请相关专家评审项目,按申报限额确定拟立项名单。
3.教务处将拟立项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下文公布立项名单。
四、时间安排
本次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2月27日。请各系部主任近日内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
五、实施与管理
1.院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研究周期均为两年。
2.本次院级质量工程项目中优秀教学奖颁发荣誉证书,不设经费;精品课程立项经费为6000元;教学研究重点项目为6000元,一般项目为3000元。
3.在研究周期内,项目因故无法开展,学院将检查已拨经费的使用情况,作出处理意见,直至收回已拨经费。
4.研究周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学院要求,认真撰写项目结项书,并附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经所在系部审核后报送教研科,教务处组织验收鉴定,合格后予以结项。
5.获批项目的负责人应按项目研究计划完成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需以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为署名单位、以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带有项目编号的学术论文,方可结题(重点项目不少于2篇,一般项目不少于1篇),申报精品课程的项目还应建有网站,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最新的申报表、课程简介、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作业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指定教材、参考文献目录、每位主讲教师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六、相关要求
1.请以部门为单位上交申报材料,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2.请各系、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大卫 联系电话:0553-5773139
邮箱:david406@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3.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9年1月14日
2019年院级教研项目申报文件.pdf
2019院级质量工程申报表模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