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 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编辑:周淑芳    

 

各系、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科基秘【2018】433号)的要求,现将开展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项目及申请人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

1.青年项目申请人须是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的青年科技人员,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从未承担过省基金项目(包括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2.面上项目申请人须是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

承担过杰青项目的申请人,若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面上项目1次;若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

3.杰青项目申请人须是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其他超过杰青项目的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杰青项目申请人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经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性,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重要的科学意义,属前沿学科且为省内所急需,可带动相关领域的发展或人才培养。

在科研成绩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项(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作为前三位申请人承担过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 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以上项目(含国家 “863”、“973”、科技支撑计划等)。

2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参与发表文章,或在《期刊引用报告》JCR,以中国科学院小类分区为准)一区的期刊发表至少1篇第一作者论文,或JCR二区以上的期刊累计发表至少5篇第一作者论文(以论文作为申报条件的,须提供由具备国家一级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JCR分区情况证明材料)。

3作为前四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前三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

杰青项目申请人主持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含国家“863”、“973”、科技支撑计划)等主体计划项目、以前三或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作为前二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4)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青年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

请各系、部认真对照《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条件要求,严格把关。对重复申报、不符合条件申报及申报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省基金办将根据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三、申报及时间要求

1.请申请人注册并登录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应包括不超过8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学院于9月1日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示并择优推荐。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申请人下载打印书面材料A4幅)提交科研处,学院进行评审确认,并形成推荐项目汇总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统一报送。

3.各申报人于2018年9月3日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8811

 科研处〔2018〕19号 扫描版.pdf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添加者:周淑芳 添加时间:2018-08-15 审核者: 点击:
Copyright@2014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科研处·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 邮编:241008 电话:0553-577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