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 优化升级的若干意见》
编辑:唐叶剑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持续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1、指导思想。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抓手,深刻认识产业发展规律,把握规律,自觉按规律办事,集中力量把支柱产业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改造,培育新兴产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整合资源向支柱产业倾斜,同时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支柱产业集聚,全力把支柱产业做强做大。


——坚持产业融合发展原则。推动支柱产业之间和支柱产业内部企业之间加强合作,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群,以汽车、家电、飞机维修配套、船舶制造等产业,拉动材料、电子、装备工业研发新产品,提高附加值,促进产业高端化。


——坚持自主开放创新原则。有效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将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不断推动技术与资本融合,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原则。引导和支持企业按照发达国家先进的产业法规和标准研发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突破国际市场的技术壁垒。


2、奋斗目标。 突出汽车、材料、电子电器等支柱产业,发展和培育装备制造业等新兴产业,重点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领域,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支柱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的技术含量显著提高,产业融合更加深化,集聚效应显著增强,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为把芜湖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创新体系逐步完善,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文化逐步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价值观。基本建立起支撑创新的载体和中介服务体系。全市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力争达到10万人。确保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实际支出的增幅。全社会研发(RD)经费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平均增幅,五年累计投入不少于140亿元,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逐步达到3%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平均达到3%以上,其中,大型企业平均达到5%以上。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00家左右;7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60个以上,8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建立技术合作关系,芜湖 成为国内重要的高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基地。


——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层次明显提升。 汽车、材料、电子电器、装备制造产业年销售收入合计力争达到2500亿元。全市 销售收入过百亿元企业8户,其中超500亿元企业1户,超10亿元企业50户,规模以上企业超过2000户(其中支柱产业1500户)。工业进一步向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集聚,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实现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80%以上。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总部经济,打造区域商贸旅游中心城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4%左右。农业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孵化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营运中心。全市年申请专利量力争超过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占25%以上;新增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8个、中国驰名商标5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5%,经济发展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科学,芜湖成为 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实施项目支撑工程


3、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 推动加快实施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的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型显示器、新型船舶、再生能源等节能环保装备、民用飞机维修制造、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汽车关键零部件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加强与国家实施的有关重大科技专项衔接,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专项。支持海螺、奇瑞等龙头企业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加强前沿技术研究。


4、建立产业项目库。 完善支柱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导向目录,不断增强产业导向政策的刚性约束。建立项目库,加强项目建设,引导产业优化升级。


三、实施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5、加强开发区的创新载体建设。 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工业开发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抓好奇瑞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园、芜湖节能环保汽车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芜湖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芜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汽车关键零部件装备制造研发创新转化基地等建设。完善支持创新的优惠政策,坚持挑商选资,着力引进 具有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高新技术、发明成果和产业项目。


6、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集中力量办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开工建设汽车电子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孵化大楼和二号中试厂房,完成留学人员活动中心工程建设,争取留学人员创业园升级为国家级创业园,加快国家动漫产业孵化中心和文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2008年全市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6万平方米,其中,各县区 开发区结合各自主导产业,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建不少于 
5000
平方米 科技企业孵化器。对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优先供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和30万元资助。全市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综合性与专业性、非盈利性与盈利性相结合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


7、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支持海螺等企业建设国家技术研究中心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2008年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4家以上。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资助。


8、加快科技中介机构发展。 加快建设国家级汽车检测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 。积极发展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经认定的技术产权交易机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鼓励技术持有人以技术投资入股开办企业。 大力发展涉及技术、设计、策划、咨询、管理、认证等环节的科技中介机构,落实扶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科技中介机构的培育和行业指导,建立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强化行业自律,加快建立科技信用体系。


四、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程


9 支持企业做好专利和标准化工作  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的能力。加大对企业申请专利的扶持力度,把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验收的重要指标。2008年全市申请专利量力争突破2200件,其中发明专利400件以上。对每件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发明、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4000元、2000元和1500元。对专利代理机构年代理量达到500件和1000件、县区年专利申请量达到200件和400件,且发明专利量达到50件和100件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补助。 对新列入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主持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的企业和机构,给予补助。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


10、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积极争创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鼓励企业 及时将技术创新成果、核心技术、使用的商标在国内外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 鼓励和扶持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采取措施吸引专业品牌策划、品牌咨询企业落户芜湖。建立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预警机制、维权援助机制和服务信息平台 ,提高解决知识产权争端的能力 ,形成一套自主品牌的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维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五、实施品牌建设工程


11、引导企业建立品牌战略。 引导企业制定品牌发展规划,树立现代品牌营销理念,建立健全标准、计量检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12、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 建立品牌培育指导性目录,形成国家、省级名牌产品培育梯队。支持奇瑞、海螺等基础较好的企业创国际名牌。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省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按照《芜湖市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实施意见》和《芜湖市商标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凡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企业,组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


六、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3、加强对人才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市、县区财政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制定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2008年市级财政投入不少于200万元。


14 大力培养和引进科技领军人物。 依托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支柱产业 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公共研发平台  通过高薪聘请、技术入股、产学研合作等多种途径, 面向海内外招聘自主创新领军式人才。 依托重大科技项目,加大高新技术项目带头人、创新团队、人才梯队的培养和使用力度,促进优秀科技人才向科技创新前沿集聚,发现和培养一批高新技术领军人物。


15、创新引智方式。 广泛吸引海内外高级人才来芜全职、兼职或短期工作。鼓励科技型企业设立管理股和技术股。管理股和技术股的比例由企业股东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自主约定,市工商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6、强化各类创新人才培养。 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和实施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 积极依托大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各类创业中心、科技园区的培训资源,建立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和实践基地。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培养研究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建立创新型人才带薪培训和学术休假制度。每年资助一批紧缺专业高层次创新人才出国培训,资助具有创新思想、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企业家赴国内外著名高校或培训机构培训。


17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高起点规划职业教育,优化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加快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建好一批中高等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大力支持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形成一流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围绕我市产业发展主攻方向,定期开展紧缺人才的培训。 支持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制度,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参与各类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对产业发展紧缺人才的培训费用,由政府、企业(单位)、个人共担。


七、完善投入机制


18 
 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把科技投入作为政府预算保障的重点,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创新发展资金,资金 采用贴息、奖励、补贴等形式, 主要 用于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专利成果产业化。 
2008
年市级财政安排3亿元,并逐年增加。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资金(科技三项经费)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市本级逐步达到3%以上,县区逐步达到1.5%以上。


19、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直接融资。 完善支持企业上市政策,及时解决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问题,争取平均每年3户以上企业上市,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形成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芜湖板块。鼓励和支持已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收购兼并或增发等途径再融资,使直接融资成为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重要来源。


20、支持企业用好优惠政策。 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2008年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 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 及高新技术产品 各项优惠政策。


八、完善激励机制


21、重奖科技创新人才。 修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加大奖励力度, 每年安排300万元重奖有突出贡献、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组织全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物和优秀创新团队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创新创业领军人物和优秀创新团队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给予项目扶持。鼓励国有或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 采取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22、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 制定我市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实施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政策。设立市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用于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投入和对市政府认定的创投企业开展业务的奖励补贴  吸引海内外创业投资机构来芜湖发展。


23、鼓励企业发展私募股权。 完善 长江产权交易中心 功能,积极争取建立非上市股份制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创建股权私募融资平台,支持创新型企业进行股权募集。


九、完善保障机制


24、完善担保、典当等非金融融资体系。 设立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支持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设立担保、 典当 机构,鼓励各类担保、 典当 机构为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市、各县区建投公司都参股1-2家担保公司 和典当行,充实资本金,放大担保贷款倍数, 提高为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能力。积极推动建立小额贷款组织,合理引导民间融资,支持创新。


25、引导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 出台金融支持自主创新的指导意见。定期向金融部门推荐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开发符合自主创新企业特点的有效贷款方式和融资服务项目。制定符合企业自主创新的信贷管理和服务政策,建立自主创新贷款激励与风险补偿机制,降低信贷门槛,增加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为企业创新提供宽松、便利的融资环境。大力推进金融工具创新,开展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租赁、典当融资、贸易融资等业务。积极促进开展知识产权专利质押业务试点。 支持保险公司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中断保险等险种,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保险服务。


十、完善推进机制


26、加大项目推进力度。 以项目为抓手,继续实行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工负责制,坚持重点项目协调会制度,定期通报项目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27、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各有关责任单位,对照所承担的工作,逐项制定出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推进方案,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部门定期督查督办。


28、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纳入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作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民营企业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把《意见》中涉及的工作目标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内容,严格奖惩。 


添加者:唐叶剑 添加时间:2014-05-15 审核者: 点击:
Copyright@2014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科研处·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 邮编:241008 电话:0553-5771547